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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7名党员干部违规办宴敛财被查

来源: 沈阳晚报 作者: 2014-10-31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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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沈阳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沈阳市纪委印发通报,对在全市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起顶风违纪,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1.市交通局皇姑分局党委书记何金龙 于2014年6月29日、7月4日、7月10日,先后三次违规操办儿子结婚答谢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3万余元。何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浑南区沈抚新城国公寨社区(村)党支部副书记申恩存 于2014年9月13日,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9000元。申恩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唐三家子村妇女主任付雪玥 于2014年8月2日,违规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2500元。付雪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民市人大科教文卫工委主任陶福祥和妻子徐丽华 于2014年7月4日、7月5日、7月10日,先后三次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4万余元。陶福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辽中县六间房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王桂贤 于2014年7月16日,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2900元。王桂贤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法库县丁家房镇红土墙子村主任高洪彬和丁家房镇中心校德育主任关红杰夫妇 于2014年8月23日,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11400元。高洪彬、关红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康平县沙金台乡东窑村村委会委员陈国学 于2014年8月15日,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3000元。陈国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6月下旬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反“四风”、转作风的有关部署,回应广大干部群众整治“人情随礼”不良风气的强烈诉求,市纪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全市各级党政组织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相结合,积极行动、频出实招、正风肃纪,大操大办风气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依然置党纪政纪于不顾,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继续通过违规操办各类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极大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然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风气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新办简办喜庆事宜,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良风气,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和强化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行为,不论涉及何人,都要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纪律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把严关口、守住底线、形成震慑。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市纪委有关操办喜庆事宜方面的制度规定,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严格执行宴席桌数、迎送车辆、参与人员等有关标准,不得分次操办、异地操办;党员干部除婚丧嫁娶事宜外,操办子女升学、购房乔迁、生日寿日等宴请活动时,不得邀请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任何个人操办的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喜庆事宜宴请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操办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切实以正风肃纪、善做善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记者 梅天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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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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