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恋萝莉染性病 为索医药费介绍13岁女孩卖淫
19岁的男子孙某和13岁的女孩张某发生关系后,男子不慎染上性病,痊愈后,他找到张某索要4000元的治疗费用,在其无钱偿还的情况下,男子帮忙介绍张某和不同的男子发生关系,孙某从中抽取“提成”,目前男子孙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 据了解,张某出生在河北故城县的农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去年在外打工的母亲给张某买了一部手机,因爷爷奶奶疏于对张某的管理,手机成了张某和不同男子之间聊天的工具。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式,张某认识了在禹城男子孙某。后来两人多次发生关系,直到今年的7月份,因孙某经济上拮据,两个人失去联系。 8月份,男子感觉身体不适,经查,竟然是得了性病。孙某称,治疗花了2000元的费用,但是他觉得自己得病和张某有很大关系,决定向其索要“治疗费”。随后男子到了河北,称自己得病花了8000元的费用,需要张某支付4000元的“治疗费”。孙某威胁张某,如果不给钱就报案,张某因害怕,签订了欠款4000元的欠条。几天后,张某给了男子100元钱,孙某询问张某钱是怎么得来的,张某称,自己和另外一个男子发生了关系,男子给了100元的费用。孙某感觉这是一挣钱的门路,就对张某说,可以将她带到禹城,为女孩介绍“客户”,方便张某尽快还钱。 据张某的老师介绍,10月初的一天张某没来上课,后来发现张某也一直没在家,就赶紧打电话告诉了张某的父母。“从张某同学得知男子是德州禹城人,我们就一路找到了禹城。”张某的父母说,到禹城报了警。随后民警在男子孙某的租住处找到了张某,张某将全部过程告诉了父母。经孙某介绍,张某在禹城共卖淫3次,赚取的250元现金也全部被孙某拿走了。然而,几天下来,孙某却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民警通过QQ假装要和张某“交易”,在见面地点将孙某抓获。目前,孙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中。 (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光明 陈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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