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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挪公款660多万帮人打新股 赚2千获刑6年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 2014-10-23 1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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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讯(记者 陈菲 通讯员 李自庆) 身为财务副总监的黄小宇,是个非常大方的人,当同事向他借钱用于打新股时,他立马就借出660余万元。这么一大笔钱偷偷挪用后,黄小宇从中获利2000元,不过,因为这2000元,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犯挪用公款罪获刑六年。

1976年出生的黄小宇,案发前是江苏省某国有企业的财务副总监,因为能力不错,后被派至宿迁分公司负责财务工作。

2009年8月,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周华(已被判刑)找到黄小宇,希望能跟黄小宇合作一把。周华称,他看中了一只新股,想打新股,却苦于手中资金周转有点问题,希望黄小宇能帮帮忙,借点钱给他,两人合作,利用这只新股发点财。

周华看中的是黄小宇手中的财务大权,想借助黄小宇动用一点公司的流动资金,以期挣大钱发大财。得知实情后,黄小宇有点为难,他知道此举是“挪用公款”,是犯法的。但他最终决定赌一把。之后,二人拿出具体计划,黄小宇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职务之便,从这年8月起,先后分多次共计挪用公款660余万元申购新股。但是,令二人没有想到的是,冒险做了这么多,收获却不大,最终,黄小宇分得了2000元。

很快,黄小宇、周华就将挪用公司的钱补了回去。可是,2013年,公司发现资金被人挪用,随后报警。昨日上午,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黄小宇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是,他强调,他在归案后有检举立功情节,且挪用的公款已如数归还,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希望法庭能对他予以从轻判罚。

法院经综合考量,依法判决黄小宇有期徒刑六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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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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