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村民自家地里撒药 毒死邻居羊被判刑
因投放危险物质罪,村民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家住太原市尖草坪区某村村民高某怎么也不会想到,为防止自己所种庄稼遭受其他动物啃咬,便在自家地里投放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这样的行为会触犯刑法。10月中旬,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人高某,现年48岁,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常年以种地为生。今年4月29日,为防止自己所种庄稼被其他动物啃咬,高某突发奇想,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到自家地里。之后,高某也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当日中午,邻居养羊户牛某在放牧过程中,所属羊群经过高某的庄稼地时,因误食了地里的有毒玉米粒,致使牛某的10只羊先后中毒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因害怕其他动物进入自己地里啃咬所种庄稼,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将有毒物品投放于公共场所,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对受害人给予7000元的赔偿,由此得到了对方的谅解,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农民朋友为防止农害,在自家农田撒放拌有农药的食物后,应采取相应的确实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对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记者曹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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