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父看病侵占公款约17万 主动投案获得谅解
女子刘某为给父亲看病,虚报公务款侵占公司财产约17万元,后刘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回赃款12万元。记者日前从福田检察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1年4月,刘某入职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主管,主要负责核销公司员工差旅费等行政管理工作。在任职的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期间,刘某通过虚报差旅费申领报销,获取非公司公务差旅费用,共侵占上述公司财产约17万元。2013年6月初,刘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回赃款12万元。据其供述,其之所以侵占涉案款项主要用于给其父亲看病。因其悔过态度深刻且退回了赃款,最终获得被害公司的谅解。(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黄尧 曾靖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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