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违停司机躲交警不避摄像头(图)
10月16日10时15分许,电子眼下,醒目的禁停标志旁,在三道湾路边卖牛肉的马师傅正站在车边叫卖,当被问及是否怕违停被罚时,他说:“就是抓拍了,也要给贴条吧,警察来了我就走。” 昨日是首府八处电子眼开始对违停车抓拍处罚的第一天,最高处罚为200元罚款,记3分。然而,在采访中,跟马师傅一样,不少违停车司机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只要交警不来,没被贴罚单,就不会受处罚。 当日10时18分许,记者从幸福路驶入三道湾后发现,道路两侧均设有禁止停车的标志牌,但短短500米道路两侧,共有11辆车停在路边。这些车辆有卖东西的,也有等人的,还有周边住户的。 10时35分,记者来到南湖南路东四巷东段和西段,此时,从市中级法院门前路段开始,就有车辆违停在路边,违停车三三两两一直延伸到家乐福停车场入口路段,共有12辆。 停在家乐福停车场入口路边的一辆尼桑轿车,司机刘女士说,她在等去超市买点东西的朋友,怕交警贴条,才一直留在车上。当得知可能会被电子警察抓拍时,刘女士表示,将马上开走,“不知道抓拍了,至少会贴条吧?怎么现在跟超速、闯红灯一样,直接就抓了处罚。” 水区交警大队南湖路中队中队长侯泉舟告诉记者,每天13时以后,南湖南路东四巷东段和西段的违停车就会逐渐增加。平日,警方都采取巡逻车喊话的方式,提醒沿线的违停车驶离,拒不驶离的就采取DV抓拍的方式处罚。 “电子眼抓拍违停车,对广大市民来说还是个新兴事物,这需要一个了解的过程,现在至少在这八处路段,停车是会被处罚的,”侯泉舟说:“而现在有电子眼抓拍了,我们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保障道路通畅有序上。” 据了解,电子眼抓拍违停是首府交警启动科技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一个试点项目,通过电子眼抓拍违停,设备会自动记录下违法停车的时间、地点、车牌信息,交警不再现场执法,更不会贴条通知,车主可前往交警部门查询电子警察违法信息。 电子眼抓违停是电子警察继查处闯红灯、超速违法行为后,又新增的一个查处项。电子眼抓拍违停车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交警部门还将逐步启用电子眼抓拍车辆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10月16日,在西北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置了电子眼抓拍违停点。(记者彭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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