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办原书记胡玉成涉嫌受贿超千万受审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省扶贫办原书记、副主任胡玉成涉嫌受贿一案,在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现年60岁的胡玉成,在1992年至2013年担任潢川县县长、县委书记、信阳市委副书记、信阳市政协党组书记、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河南省政协常委、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0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69.498万元、美元9.3万元、消费卡1万元,其中索贿234.728万元,时间跨度长达21年,伴随职务升迁整个过程。 公诉书显示,胡玉成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职务调整、工作安排上“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70起受贿指控中有40余起与此相关,其中不少行贿人是胡玉成昔日的下属。在胡玉成的协调下,有三名行贿人担任河南省扶贫协会副会长。 同时,胡玉成被指控为企业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业务发展等方面协调关系,帮助企业谋取利益。如为承揽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水库、扶贫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信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向胡玉成行贿人民币70万元、美元6万元、房子1套。 在担任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期间,胡玉成为企业在申报扶贫项目,获取国家扶贫贷款贴息审批上予以关照,收取“感谢费”。 信阳市一家粮油公司在申报河南省扶贫办开展的企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时,因指标有限,上报企业较多,向胡玉成行贿2万元后,胡玉成交代工作人员给其特殊照顾。 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该项目顺利获得审批,并成为河南省扶贫办重点扶贫企业之一,享受扶贫贷款贴息800万元。按照规定,贷款贴息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而这笔800万元被粮油公司入股一家商业银行,连续几年向河南省扶贫办申报扶贫贷款贴息均得到了审批。还有一笔伪造已缴纳利息的600万元贷款也通过了审批。后为获取贷款贴息,这家粮油公司先后向胡玉成行贿多达20万元,累计获取国家扶贫贷款贴息247万元。 检方还指控,胡玉成帮助贫困县市申报重点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彩票公益金等项目,收受贿赂。 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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