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校体育设施将开放 仅散步禁入校
广州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引起社会关注,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吴强表示,争取月内公布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名单,最快在年底方可实施符合条件的学校全部对外开放。在风险防范方面,则对开放期间因场馆设施和管理等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开放不等于散步者也可进入 广州目前有中小学校近1500所,根据2012年的统计,已有600多所学校实施了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吴强称,近一两年来,开放的学校数目有所缩减,根据新的标准,符合条件的学校有多少所仍在摸查中,具体开放的学校名单争取在月内公布。 吴强表示,符合开放条件学校进行汇总后,将利用11月、12月两个月时间指导学校如何开放,确定开放形式及范围,“学校能开放一部分就开放一部分,能开放一项就开放一项。” 对于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一事,市民方女士尤其兴奋。因为她家就在一所小学旁边,“我们住在老城区,附近的康体设施不足,如果可以利用学校每天开放的时间,带着孙子到里面散散步,避免了路边汽车的扬尘,也没有了噪音,多好!” 对此,吴强表示,中小学校有其特点,首先要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其教学任务的正常进行,其次才是开放体育设施。“开放不等于无条件打开校门任人进出,我们只是开放运动场馆,是有一定的收费标准的,如果只是进来散散步,应该是不被允许的。” 鼓励市民投保意外伤害险 鉴于过往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引发争议最多的是,如何保障校园安全,如何裁定发生意外时,市民与校方之间的责任等等。这次实施的校园体育设施开放明确了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如配备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包括场馆管理规定、管理单位和锻炼者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制度,明确开放内容、时间安排、进场人数、进场要求、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安全管理等内容,并严格执行。同时,办理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市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市教育局强调,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预案;办理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参加锻炼的市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有风险性的体育活动,可采取与体育设施使用者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开放期间因场馆设施和管理等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
关键词:开放条件,学校体育,开放内容,学校名单,公众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