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为养胎买熊掌进补获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陈亮 山珍海味,不是想吃就可以随便吃。一些人误认为销售濒危野生动物才可能犯罪,其实不然,购买也同样可能触及刑律。近日,从化一名孕妇因购买熊掌进补获刑,而一家企业经理为提升业绩,买来蟒蛇表演,同样获刑。 案例 孕妇买熊掌获刑又罚钱 怀孕三个月的陈丽,享受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生意有成的老公对她更是关怀备至,各种补品、补药可谓是应有尽有。2012年10月底,关心她的家婆听人说熊掌极其滋补,叮嘱陈丽一定要在秋冬之际吃点熊掌,这样不仅对孕妇好,小孩以后生出来身体也会特别好。2012年11月初的一天,陈丽到从化市太平镇一菜市场路边,向他人购买四只熊掌,后被从化市公安局查获。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此四只熊掌为黑熊前后熊掌,其中两只为左、右前掌,两只为左后掌。黑熊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陈丽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案经审理后,从化法院判决陈丽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 为业绩买蟒蛇表演获刑 21岁的刘文龙,因家庭贫困,早早辍学,但凭借着自己的扎实能干,小小年纪就担任了在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为了提升其团队的销售业绩,刘文龙想到要改变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于是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以3000元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一条蟒蛇,又到从化市三鸟市场购买了一只海狸鼠,放在其宿舍饲养。 2013年9月16日, 刘文龙租乘一辆货车将蟒蛇和海狸鼠运到从化市汽车站广场内,利用上述动物进行表演期间被公安人员现场人赃并获。 经鉴定,该条蟒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后经从化法院审理,判决刘文龙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法 莫因口腹之欲触犯刑律 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是猎捕,杀害会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均有可能触犯刑法。常见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穿山甲、蟒蛇、黑熊、梅花鹿等。秋冬之际,广东人讲究进补,在此从化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的口腹之欲,猎捕、杀害、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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