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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梯里吸烟遭劝阻 地下车库砍人获刑1年半

来源: 华声在线 作者: 2014-10-08 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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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13年10月9日A07版。

核心提示

因一句“请勿吸烟”,男子惹来断手横祸。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处砍人的长沙男子付刚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庭审现场,付刚悔不当初,称“当时喝了酒,太冲动。”而当初劝烟的男子曾军目前3根右手指正渐渐失去触觉,因此事产生了巨大心理阴影,称“生活已经因此而完全改变”。

“先生,麻烦你把烟熄掉。”2013年10月3日下午,长沙市定王台凤凰大厦电梯内,市民曾军(化名)因一句劝告吸烟,竟招来吸烟男子付刚(化名)挥刀追砍(详见本报2013年10月9日A07版)。

因为这一句劝烟,曾军的人生被改写,右手被砍残,对电梯产生了恐惧心理。而冲动的付刚也付出了代价,近日因故意伤人罪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半。

“当时喝了酒,太冲动”

“我当时喝了酒,太冲动,很不理智。”站在被告席上受审,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付刚十分后悔。

2013年10月3日15时,住在凤凰大厦的付刚和女友乘坐电梯前往地下车库,跟他同乘一台电梯的,还有刚结束探亲准备返回深圳的曾军以及曾军的表弟。

在电梯里,付刚不顾禁烟的标志,若无其事地点烟抽起来,遭到曾军劝阻,两人由此发生口角,一直争吵到地下车库。

“我一冲动气不过,跑进地下车库物业公司的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追着他砍。”曾军和其表弟吓得在地下车库里狂奔,奔跑途中随手拿了木棍、雨伞来抵挡,但曾军还是被砍翻在地。因失血过多,曾军昏倒在地。后经鉴定,曾军的右手掌被菜刀砍成骨折,构成轻伤。

劝烟者向“吸烟男”索赔35万

38岁的曾军不曾想过,人生中第一次走进法院,竟是作为劝烟被砍的受害者。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曾军的右手活动受限,达到9级伤残。

10月7日,曾军告诉记者,身在深圳的他已经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即将开庭。记者从曾军的民事起诉书上看到,他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5.94万元。“砍人者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给我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生活因此被完全改变 ”

回忆整整一年的生活,曾军说,他的生活因这次劝烟经历而完全改变了。

“虽然砍人者已获刑,可我始终活在阴影中。不怕你们笑话,我堂堂七尺男儿,现在一进电梯和地下车库就害怕,尤其是在电梯里。”曾军说,他一度感觉自己需要接受心理治疗,目前正利用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对自己的心理进行调整。

原来的曾军很爱运动,但现在受伤的右手臂已经完全不能进行受力的运动。“胖了十多斤,最爱的羽毛球也放弃了。”

更让曾军感觉无法正常工作的,是他渐渐失去触觉的3根右手指和伤疤累累的手掌和手背。“我从事管理工作,经常要与人握手,现在我很害怕与陌生人接触,甚至一看到人就紧张。”曾军说,不仅是他本人,包括他整个家庭,自被砍事件发生后,都变得谨小慎微了。

“吸烟男”获刑18个月

法庭上,付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律师表示付刚处理问题的方式欠妥导致冲突发生,愿意赔偿受害者的合法损失,请求法院轻判。

法院认为,付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这或是长沙第一起因劝烟砍人而获刑的案件。

记者 王为薇 潘显璇

关键词:曾军,地下车库,砍人,获刑,男子,吸烟男,菜刀,化名,伤残赔偿金,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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