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款旅游 有关负责人受处理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款旅游 有关负责人受处理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纪委获悉,近日,海口市纪委对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借组织外出学习之机用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2014年5月,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分两批组织海口市部分小学教师和教研人员到西安市,参加教学研讨会和研修班。期间,在未经请示院领导的情况下,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带队工作人员同意部分参会老师前往华山、兵马俑、华清池等景点旅游,并将部分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通过公款报销。海口市纪委对这起典型的顶风违纪案件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杨栩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院办公室主任宋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院办公室副主任温海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市教育局党组对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张卫东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参加旅游人员补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刘少珠 通讯员张文锋 王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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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