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8起违规收送节礼等典型问题
中新网9月29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规定收送节礼等问题。通报如下: 1.武汉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冷先元,在任该局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审批)处处长期间,违规收受相关协会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共计1.5万元。2014年7月,武汉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冷先元党内警告处分。 2.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财政所主任郭振东,通过虚列招待费,用公款报销人情往来费2.65万元,春节期间送礼2万元。2014年7月23日,华容区纪委给予郭振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丹江口市水产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吕德斌收受其管理对象礼金2.35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安排单位私设“小金库”。2014年6月19日,丹江口市纪委给予吕德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2014年7月13日,丹江口市监察局给予吕德斌撤职处分,职务由正科降为科员。 4.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潘友旭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商业预付卡共计7200元。2014年9月,京山县纪委给予潘友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4年春节前夕,荆州市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远柏以拜年名义用公款送礼2000元。2014年4月29日,荆州市纪委给予陈远柏党内警告处分。 6.通城县商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张勇在咸宁市委党校学习期间,收受该局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礼金5800元。2014年3月24日,通城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 7.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四一,在审理案件期间,收受当事人礼金、礼品计3000元。2014年7月13日,黄石市下陆区纪委给予张四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2014年春节期间,鄂州市梁子湖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万勇,经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邱水江同意,用公款购买4500元购物卡用于送礼。2014年3月18日,梁子湖区纪委给予邱水江、万勇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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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违规,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