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男子约见女网友发生关系后抢劫 获刑4年6个月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作者: 2014-09-30 08:44:2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本报讯 罗建安、江南都市报记者罗素静报道:刚满18周岁的无业青年骆某某,无聊时通过网络结识了比其大几个月的外地少女蔡某某,通过一番花言巧语将蔡某某约至新建县城并开房,与蔡某某发生关系后竟持刀对蔡某某实施抢劫。9月26日,记者从新建县法院获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骆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处罚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8日下午,被告人骆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害人蔡某某,并将蔡某某约至新建县城。当晚,两人在新建县长堎镇一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

之后,被告人骆某某见被害人蔡某某使用苹果5S手机,遂心生抢劫的念头。被告人骆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剪刀,对被害人蔡某某实施威胁,当场抢走被害人蔡某某的一部苹果5S手机、现金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价值5632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蔡某某,获刑,女网友,发生性关系,男子,被害人,发生关系,判处被告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