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出狱不思悔改 操旧业再入狱
一男子多次盗窃,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因盗窃被抓。 被告人雷某,男,39岁,在加油站打工。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0年9月刑满释放,2013年6月10日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3年8月10日,雷某在河东区卫国道一平房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及车上货物,在逃至丹阳道附近时被失主拦住。后经群众报警,民警将雷某当场抓获,并扣押被盗车一辆、炒田螺60斤、煮花生40斤、炒果仁50斤,赃物已发还失主。经鉴定,被盗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528元。近日,法院认定被告人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董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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