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通报10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
9月23日上午,邯郸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42场新闻发布会在市民服务中心举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第二次新闻发布,对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并现场解答了记者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邯郸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程瑞生介绍,自今年1月以来,食药监局相继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清剿亮剑行动、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食药监局先后出台了《邯郸市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制度》、《邯郸市食品药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惩重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8月,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查处无证生产加工单位35家,关停高危违法小作坊45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查扣不合格产品38.3吨;在食品流通环节,注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63个,立案查处628起,取缔无照经营1292户,查扣不合格食品6.68吨;在餐饮服务环节,责令整改3378户,取缔无证经营小型餐饮9812户,立案查处1213起,查扣不合格食品326.9公斤。 发布会上,市食药监局还对4月4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又查处的10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如峰峰矿区梁某等生产销售毒豆芽案;某大超市销售不合格食用菌类酥性饼干案;永年县焦窑村王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腐皮案;临漳县张村乡马堂村郝某无证生产腐竹案;临漳县某纯净水厂无证生产桶装饮用水案;磁县都党乡赵某非法生产腐竹添加硼砂案;馆陶县华莱士快餐店经营使用过期食品案;广平县红兴烟酒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峰峰矿区任某非法生产“三无”洗涤剂案;大名县曙光小学食堂未查验、索取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案。 程瑞生介绍,下一步食药监局将铁腕施治、重典治乱,筑牢全市食品安全的“防火墙”,为全市人民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 |
关键词:食品安全,案件,食品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