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大桥案船长石桂德申诉已被广东省高院驳回
24日,作为“九江大桥案”船主杨雄的父亲,杨三珠致电羊城晚报记者:“高院驳回了船长石桂德交通肇事罪一案的申诉,我们多次申请公开的桥墩原始资料,至今没有见光。” 2007年的“6·15广东九江大桥塌桥事故”,让船主杨雄和船长石桂德成为“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在事故的刑事诉讼部分,石桂德交通肇事罪成立,即俗称的“船撞桥”,被判6年有期徒刑。这一结果,让杨雄也陷入困境——不仅自己的船“南桂机035”至今仍沉于水中,在民事诉讼环节,他还要面临巨额的经济索赔。 今年,石桂德妻子喻瑞群向广东省高院院提出申诉,怀疑是因为九江大桥的24#桥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自行倒塌,而非“船撞桥”,因此请求高院再审,并改判石桂德无罪。如果石桂德能获无罪,杨雄也可随之解围、并有望获得赔偿。 9月23日,喻瑞群收到广东省高院发出的《驳回申诉通知书》。《通知书》提出,经阅卷审查并听取专家证人的意见,综合评判认为:2003年、2005年及2007年6月27日的相关检测报告均证明,事故发生前后,大桥工作状态正常,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虽然申诉人提交了一系列证据,但由于事故发生已经多年,并且事故现场已经被清理、大桥已经修复,原来的现场遭到严重破坏,这些新证据只能证明现在的客观状态,无法还原事故发生当时的状况,申诉人否认船撞桥这一事实的依据不足。 “正是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大桥的现状和过去有很大不同,而我们一直怀疑坍塌的桥墩可能是短桩,所以才一再请求省高院调取1988年大桥的建桥图纸以及倒塌后重建大桥的图纸资料,我们相信原始图纸是不会骗人的。但这次我们还是失望了。”杨三珠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他们会继续探求真相。( 记者蒋铮、实习生陈菀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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