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约好卖电动车 带买主进灌木丛持刀抢钱
本来约好去买电动车,谁知还未见车,就被卖车人抢劫了。 2014年2月25日,甘某听说刘某的朋友刘某超有电动车要出售,有意购买,刘某便给刘某超打电话,双方约定在定安县汽车站见面。没想到卖家打着别的算盘,当天17时许,刘某超伙同“么黑”(另案处理)来到定安县汽车站后,将刘某和甘某带至琼山区甲子镇仙民村委会仙沟岭村内的环村路上,刘某超和“么黑”突然将甘某控制在路边的灌木丛内,并以附近事先藏好的刀相威胁,当场抢走甘某2000元。 琼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林菲 通讯员柳柯 胡德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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