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加快社会组织领域立法 健全奖励机制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加速,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越来越普遍。但由于国家还没有对购买细节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因此自由裁量度大、采购服务出现垄断情况也时有发生,引起今年“两会”的市人大代表关注。18日,市民政局在回复代表建议时透露,目前深圳正在着手编制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目录、符合政府转移职能承接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等“三个目录”。 公共服务外包增长迅速 市民政局表示,深圳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模式。从2009年5月开始,深圳将购买社工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投标系统,截至去年底,全市购买社工服务数量已从731个跃升至约1600个。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近7000家,同比增长两成以上,并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实验基地”,先后有两批共12家民间公益组织入壳孵化。 但市人大代表叶伟雄说,政府服务外包虽然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以及细化社会分工,但目前从全国范围看,尚未出台政府服务外包的指导性文件,外包的项目、内容和程序上不明确,自由裁量度比较大。“比如,在服务提供商的选择上,没有完全按照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非竞争性外包模式易造成垄断和滋生腐败。”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外包也缺乏专业化的评估体系。“目前主要是通过工作汇报、领导视察、查看运营资料等形式评估,缺少针对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的第三方专业评估。”叶伟雄说,服务人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比例偏低,或者人员素质有限,提供的服务要完全达到政府部门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政府购买服务随意性较大 市民政局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目前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部门难改“政府万能”的思维定式,对政府职能不放手,导致了政府职能转移推进难度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空间不足。二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还没有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采购范围,政府购买服务采用红头文件推进,效力较低,随意性较大。 “首先,由于财政安排尚未制度化,大部分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资金没有列入部门预算,已列入年度预算的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其次,政府对购买服务尚缺乏明确标准和规范未能提供所购买的产品细目与技术标准,也没有公开合理确定价格;再者,在购买方式上大都采用定向采购,也有部分采取政府集中采购,还有些采取短期合同、财政补贴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很少有部门采取长期协议的购买形式。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价监督体系不完善,尚未建立相应的分级管理和准入机制,缺乏事后监督机制。” 此外,市民政局称,从深圳社会组织总体结构来看,互益性组织多、公益性组织少;运作型组织多、支持型组织少;政府推动型多、民间自发型少;教育培训类多、公益服务类少,“这些失衡都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平均”。而社会组织总体质量还无法提供高质量服务,调查显示,不到四成的社会组织认为自身发展很好,而52.7%的社会组织认为自身发展一般。 将加快社会组织领域立法 叶伟雄建议,逐步拓展政府服务外包项目,将“养人办事”的传统政府服务模式,逐渐改变为“费随事转”和“办事不养人”的新模式。建立合适的项目遴选机制,引入招标等公开竞争程序,实现政府部门与提供服务组织的利益分离,实现政府信息公开、避免暗箱操作。 对此,市民政局回应称,为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目前深圳正在着手编制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目录、符合政府转移职能承接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等“三个目录”。“一是为了明确转移职能的部门、职能、项目和原则,形成政府职能转移承接的运行机制;二是制定项目库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具备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 此外,下一步将重点探索建立各级党政领导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定期交流座谈、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组织沟通协商等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奖励、资助机制;加快推进社会组织领域立法,进一步建立完善跨部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记者/张玮) |
关键词:社会组织,领域立法,加快推进,深圳社会,三个目录,费随事转,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