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总伪造工资借款欠条 数罪并罚被判徒刑
为套取法院拍卖款项,原企业老总伪造工资欠条等各种证据材料并指使他人进行虚假诉讼,最终东窗事发,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了帮他“渡难关”的朋友。9月11日下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徐某等7人涉嫌虚假诉讼案,当庭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苏子某等六被告人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2009年,徐某经营的冶铸耐火材料厂厂房被法院司法拍卖。2010年期间,为套取拍卖款项,徐某想方设法,试图虚假诉讼。原企业员工苏子某受徐某指使,说服黄某一家5人冒充企业工人。黄某因曾租用过徐某的厂房,不好意思回绝。徐某还指使原企业出纳苏如某伪造包括黄某等5人在内的10人的工资欠条。同时徐某伪造了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指使原企业驾驶员徐昌某诉至椒江法院。徐昌某明知是虚假诉讼仍担任了该十人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2010年6月,黄某等人参加了第一次庭审,因法院起疑,第二次开庭黄某等人意识到犯错没有参加,后案件被裁定撤诉处理。 金某和周某曾分别借给徐某16万和13万元,徐某说服两人,伪造了欠金某46万元、欠周某33万元的欠条和起诉状等,指使两人诉至法院。2010年3月,第一次庭审达成调解,二人分别从法院扣留的拍卖款中领回46万元和33万元。后两人将多拿的钱还给徐某。 苏子某还受徐某指使,说服亲戚邬某、朱某帮助徐某虚假诉讼。 经举报,椒江区检察院发现徐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2013年7月移送至公安机关查办。8月30日,徐某主动投案,此后其他嫌疑人陆续投案。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阮 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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