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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原常务副区长因受贿、行贿、贪污获刑17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09-15 19: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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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章宁旦

今天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白云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钟向东贪腐案一审宣判,钟向东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万元。

据检察机关起诉称,现年49岁的钟向东,在1998年至2013年其担任广州大学原办公室副主任、白云区教育局局长、白云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白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马云珍、熊文辉、曾玮鸿、张新华、陈智宏、冯志东(均另案处理)等多人贿赂款共人民币207.8万元、英镑6000元,并为相关请托人谋取利益。

钟向东涉案数额最大的,要数受贿罪,在八单受贿指控中五单与他担任白云区教育局局长一职有关。

2004年至2006年,钟向东担任白云区教育局局长期间,他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蓝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新华贿送的现金共人民币45万元,并在白云区学校语音室的工程项目上为张新华谋取利益。

同在这一时间段里,钟向东为白云区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智宏取得白云区培英中学太和校区、颜乐天学校等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并先后多次收受陈智宏贿送的现金共人民币59.5万元。这也是他涉嫌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

在涉嫌受贿的清单中,不少行贿人是钟向东昔日的下属,如曾玮鸿、冯志东等。根据检方指控,钟向东在担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期间,分多次收受时任京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志东贿送的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购物卡。2012年年底,在去欧洲考察前,他收受了时任京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志东贿送的英镑6000元,用于个人开销。

而原白云区教育局副局长曾玮鸿为了感谢钟向东对他的提拔,从2006年开始,每逢春节和中秋聚会,他都会送1万元人民币给钟向东,每次都会买上一瓶红酒,把钱放在袋子里,多年来共送了15万元。

检方还指控:2003年,在白云区均禾街挂职的钟向东,通过一名党校教授约饭局引见,结识到当时新任白云区区委书记谷文耀。为了能留在白云区工作,钟向东频频向谷文耀献殷勤,安排他多次出游。谷文耀给了钟向东多次升迁关照,钟向东也“知恩图报”,给谷送上了90多万的现金,报销了旅游费和餐费约20万。

今年6月6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钟向东除了对贪污罪的指控有异议外,对受贿200余万元以及向广州市白云区原区委书记谷文耀行贿107万元的指控基本认罪,并做了详细供述。

法院查明,钟向东为了在干部调动及职务升迁上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曾分多次向时任中共白云区区委书记谷文耀贿送现金及经济利益共人民币107万元。

法院认定,1998年至2013年间,钟向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马云珍、熊文辉、曾玮鸿、张新华、陈智宏、冯志东(均另案处理)等多人贿赂款共人民币207.8万元、英镑6000元,并为相关请托人谋取利益。

此外,2008年至2011年,在担任白云区委组织部部长期间,钟向东利用主管组织部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分管白云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部副部长冯志东(另案处理),以虚构项目开支的方式套取基层办经费人民币15万元用于购买购物卡,供其个人使用,构成贪污罪。

广州中院认定,钟向东犯行贿、受贿、贪污三罪成立,同时具有自首和积极清退部分赃款的情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钟向东当庭表示,将与律师和家人沟通后再确定是否上诉。

法制网广州9月15日电

关键词: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大学,获刑,常务副区长,广州白云区,知恩图报,收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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