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处级干部涉嫌受贿230余万元被起诉
浙江省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姚金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日前被嘉兴市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姚金明涉嫌受贿230余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人民损失750余万元。 姚金明,男,1955年生,案发时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正处级)。2014年5月8日,嘉兴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姚金明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3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姚金明在担任嘉兴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规划与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市建委党委副书记、市建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企业改制、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程项目承揽建设、土地规划与开发、日常工作监管等方面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姚金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人民经济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750余万元;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230余万元,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裘立华) |
关键词:姚金明,涉嫌受贿,处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谋取利益,起诉,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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