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体育馆户外电子屏现不雅照 当事人被拘15日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兰州9月4日专电 (记者王衡) 记者4日从获悉,当日下午15时许该馆户外电子屏突然播放约12秒的不雅照,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介绍,电子屏是由兰州天麒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租赁场地,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行经营,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用,主要用于公益广告和部分商业品牌宣传。 经调查,本次事件发生时,电子屏操作人员在点击QQ界面后弹出了不雅界面,时间大约为12秒。事件发生后,体育馆保卫人员随即控制操作室及操作人员,并切断电源,同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现场取证后将操作人员王某传讯,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同时鉴于王某无主观恶意,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从轻处罚。 在事情发生后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反思,并对自身未尽到监管责任向社会深表歉意,同时对兰州天麒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严正警告,要求其无限期停播整顿。 位于市中心的东方红广场西侧,周围人流量较大。据了解,该馆户外电子屏宽26米、高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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