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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09-03 19: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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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9月3日讯 记者 张维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快推动海运业立法,规范海员劳务市场和派遣机构管理,健全海员权益保障机制。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适应国民经济安全运行和对外贸易发展需要。

《意见》要求,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经济高效船舶,积极发展原油、液化天然气、集装箱、滚装、特种运输,提高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竞争力。有序发展干散货运输船队和邮轮经济,巩固干散货运输国际优势地位,培育区域邮轮运输品牌。

优化港口和航线布局,积极参与国际海运事务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扩大对外贸易合作。加强重要国际海运通道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煤炭、石油、矿石、集装箱、粮食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推进深水航道和集疏运体系建设。

深化国有海运企业改革,积极发展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海运企业。坚持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从事海运业务。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稳妥开展外商成立独资船舶管理公司、控股合资海运公司等试点。

提升海运业国际竞争力。引导要素和产业集聚,加快建设国际海运交易和定价中心,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工作,提高参与制定国际公约、规则、标准和规范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负责任的海运大国形象。深化双边、多边合作,维护我海运和海员权益。建设国际一流的船舶检验和海运科研教育机构。

《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完善船舶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做好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运力有序投放和合理增长。强化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建设进出境船舶联合查验单一窗口系统,推进口岸通行便利化。

关键词:意见,海运业,海运公司,干散货运输,集装箱班轮,集疏运,国际海运,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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