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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庭审茂名最大涉黑案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09-03 1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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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9月3日电 记者 游春亮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该市最大的涉黑案,黎国强、吴珠发、詹成英等2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押上法庭受审。

公诉机关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以来,被告人黎国强为壮大自己的势力,从社会上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自己的队伍,通过经济利益笼络等控制方式,通过直接组织、策划、怂恿、指挥、授意,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吴珠发、詹成英、张桂忠、陈志明、黎叶青、田业利、黎日坤、曾兴成、杨桂春、詹建祥(后三人在逃)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叶国虹、康动、黎国锋等人为一般成员的20多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进行违法活动时,形成了被认可的纪律或约定俗成的规矩:如要求组织成员作案时戴头套蒙面以避免被人认出来,下手要狠,在作案后要保密,在抓获时不能认罪,不得出卖成员等。

今年36岁的黎国强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其早期在茂名市电白县树仔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放高利贷起家,势力壮大以后,纠集吴珠发、詹成英、黎日坤等人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获取经济利益。1998年至2013年期间,以黎国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电白、广州等地,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罪恶,欺压、残害群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4人轻伤、4人轻微伤,故意毁坏财物价值6460元。

黎国强曾因为多次参与聚众滋事、殴打他人致伤被劳动教养2年(1998年6月10日至2000年6月9日),期满后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分别于2002年5月和2006年11月被取保候审。2006年10月,黎国强是被广东省公安厅悬赏缉捕的20名涉黑涉恶案在逃主犯和骨干。

检察机关指控该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有故意杀人、抢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其中,在去年4月10日制造的电白县政协委员遭枪击案,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4月4日左右,黎国强授意吴珠发找人伤害回茂名祭祖的电白县第九届政协委员邵振才及其哥哥邵振锋,并给吴珠发5000元作为经费。吴珠发召集人手并开始跟踪邵振锋、邵振才。4月10日10时许,吴珠发跟踪发现邵振锋、邵振才二人出现在电白县电城镇新市场三和猪杂店时,即打电话吩咐黎日坤召集人员去打邵振锋、邵振才,吴珠发留在现场附近继续观察。黎日坤、田业利、詹茂超、钟竞崇等人及一名绰号叫“大个”的男青年相互召集后在黎日坤家中集合并且分工,随后,黎日坤、田业利、钟竞崇、詹茂超等人持枪、刀、铁管冲进三和猪杂店内对正在该处吃饭的邵振锋、邵振才进行伤害。经法医鉴定,邵振锋是被利物作用伤,已构成重伤,属于七级伤残;黎日坤、“大个”将邵振才击伤,经法医鉴定,邵振才是被霰弹枪击伤,已构成重伤,属六级伤残。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还指控该犯罪团伙制造了两宗命案。2004年1月28日,杨景发驾驶摩托车搭载刘运强途经电白县树仔镇时与黎国强手下发生碰撞事故,双方发生口角,随后,黎国强带领手下赶到现场,双方发生斗殴,黎国强持一支霰弹枪先向天开一枪,紧接着又向前方开一枪,击中詹建才的背部,中枪倒地的詹建才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1月10日,“华如”(身份不明,在逃)等人叫梁增宏(已科刑)以购买毒品海洛因为由诱骗受害人詹桂芳去到电白县树仔镇杨铁养殖场虾塘边,被告人陈志明、黎叶青等人持刀、枪对詹桂芳进行伤害,詹桂芳因被子弹击中双腿膝部大动脉,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该案犯罪嫌疑人数量众多、案情复杂,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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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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