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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抢劫获刑 缓刑期间结伙绑架他人被加刑

来源: 海口晚报 作者: 2014-08-29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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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刑,刚过了半年多的缓刑期,他竟又结伙绑架他人,这次只能乖乖蹲牢房了。

张某是四川人,2013年5月16日因犯抢劫罪被秀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三年。2014年1月26日因涉嫌犯绑架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秀英法院认为,因张某曾犯抢劫罪被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林菲 通讯员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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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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