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徒绑架杀害4岁堂弟勒索亲叔 目前已被执行死刑
绑架并杀害年仅4岁的堂弟,勒索亲叔8000元,8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市中院依法对绑架犯黄声合执行了死刑。 现年24岁的黄声合,兴业县人,初中文化。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黄声合在其家二楼与堂弟黄某铭(殁时4岁)玩耍时,欲绑架黄某铭向其叔父黄某某勒索钱财。随后,黄声合先用鞋带绑住黄某铭的双手,黄某铭叫喊,黄声合见状又用鞋带勒住黄某铭的脖子,致黄某铭死亡,黄声合随后将黄某铭埋在自家杂物房的沙堆里。尔后,黄声合写信给黄某某夫妇索要8000元。当天21时许,黄声合又写了另一封勒索信,于次日凌晨把信塞在兴业县葵阳镇某幼儿园的门缝里,在离开幼儿园不远处被村民抓获。经法医鉴定,黄某铭系生前被人捆扎颈部引起窒息死亡。 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黄声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黄声合归案后虽坦白其罪行,但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2012年3月7日,市中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声合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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