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恒甫一审败诉 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今日上午9时30分,原告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将在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审判长宣读原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公开发表的十篇涉诉微博。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首页发表道歉声明,向原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为连续七天。 被告邹恒甫向原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赔偿公证费及公证书装订费共计两千三百元。驳回原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
关键词:名誉权,纠纷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