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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察言观色识破假夫妻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2014-08-20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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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琼

  公证

  近日,一位操着浓重外地口音的年轻男子来到衡水市公证处,要求申办委托卖房公证。他自称在衡水打工不方便回家,因急需资金,欲把位于重庆市某地的房产委托其弟代为出售。公证员核实了他提供的材料后发现,房产证虽然是登记在他的名下,但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写明已婚。公证员详细询问其婚姻状况以及房子是否夫妻共有时,男子非常不悦地表示尽管他已婚,但房子与妻子无关。

  公证员耐心地向他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后,告知其若办理上述公证,则必须提供结婚证并请他的妻子到场证明房子是他个人所有,男子听后当场拂袖而去。

  过了一会,该男子又回来了,后面跟着一个女子,满面笑容,自称是男子之妻。女子对公证员询问的关于二人何时结婚、房产状况等问题回答的一清二楚,且与提供的材料均一致。她频频要求公证员为他们速办公证。公证员发现其身份证照片与其本人不太相像,正有所疑虑时,她说:“身份证上的照片都和本人不太像,再说那是我五年前照的,与现在的发型也不一样。”仿佛一切都顺理成章。

  在此过程中,该女子与男子虽然表现得很熟悉,但细心的公证员发现,他们缺少夫妻间通常的眼神交流,而且在回答公证员问题时口气虽硬,目光却躲躲闪闪。在公证员问道:“您来衡水多久了?之前一直在四川生活吗?”“没多久啊……”她很警惕地回答。“那为什么你一点四川口音也没有?”她开始张口结舌,面红耳赤“我一直这么说话……”

  在公证员的不断提问下,他们无奈地承认是朋友关系,因为该男子之妻不同意卖房,所以女子冒充男子之妻来公证处“帮忙”。

  公证员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告知了这样做的后果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们当场承认了错误并撤回了公证申请材料。

  衡水市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通过观察当事人的细微言行,辨别真伪,查清事实真相,避免了错证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公证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公证员 公证处 婚姻状况 衡水市 身份证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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