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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审理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案

来源: 人民网-法治频道 作者: 2014-08-20 08: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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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广州8月19日电(贺林平、马远斌、陈雪梅)今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最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而王案中所涉的行贿人因涉嫌行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已于今年1月和4月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佛山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了实体调研。调研发现,佛山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现象。随着佛山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佛山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审黑幕逐渐被拉开。

  据行贿人在庭审中披露,为获取高额利润,佛山部分检测站以每张约500-800元不等的高价,将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人民币180-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对外出售,并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上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据代为管理罗南检测站的黄国年在南海区法院受审时供述,两年时间,李劲就获利约2200万。

  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分红,现年54岁的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于昨天(8月19日)在广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65.43万元、港币4万元、欧元5000元、美金5000元,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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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副局长,受贿案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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