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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检察院检务公开 当事人可自行查询案件信息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解哲琳 2014-08-19 08: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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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8月18日讯(记者 解哲琳)18日,记者在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厅看到,一些案件当事人和辩护律师正通过专设的触摸式查询机、电子信息展示屏,自行查询有关案件信息。

  案管办主任贾玉山介绍,实行检务公开后,符合案件查询条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经案件管理人员审核,都可以随时通过案件管理厅的触摸屏查询案件承办人的姓名、案件所处环节等信息,以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石家庄市检察院为推行检务公开,投资建起420平米的检务公开大厅,设立了集控告、举报、申诉、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接待平台,建立和畅通了视频接访、网上预约接访、网上受理和网上答复等新的诉求表达渠道。

  记者看到,在接访前台,配有专门的受理案件人员,设有律师接待岗,民行、申诉、控告、赔偿案件接待窗口,以及群众接访室和检察长接访室,还设有100余平米的听证室和群众休息室。在候谈区,配备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和打印机一体机、电子屏幕表等;在接待场所,设有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接待用语等规定,张贴有相应的检察文化宣传画或用语,还设有相应配套安全器具及便民设施。

  研究室主任张华说:“推进检务公开,实行阳光检察,是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不仅需要加强平台建设,更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为此,石家庄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同时,按照省院指示精神,研究制定了《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还制定下发了《检务公开目录》和《检务公开考核办法、计分细则》。该院还实行了律师电子阅卷制度,在案管大厅内专门配备了高速扫描仪,打印一体机。工作人员把侦查机关移送的纸质卷宗通过高速扫描仪进行扫描后形成电子卷宗,律师通过预约从电脑上查阅电子卷宗,如需要复制卷宗材料,可以直接上一体机打印,快捷、安全,有效防止律师在阅卷过程中损坏或者修改纸质卷宗。

  目前,石家庄市检察院已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公开了四类终结性法律文书:刑事案件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决定书、刑事赔偿决定书、民事诉讼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关键词:检察院,检务公开,案件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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