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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欠债被劫至异地猪场关7天 三嫌疑人分别获刑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8-19 08: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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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某公司总经理张某因债务与他人产生矛盾,对方请来三名男子冒充警察半路劫走张某,从北京一路带到广东一个养猪场关了7天。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分别判处三名男子有期徒刑2年和4年。

 

  □案发

  “警察”拦车铐走公司老总

  头被蒙上,眼被布条蒙住,耳朵被堵上棉花,嘴被胶带封上,双腿被胶带缠住。

  张某是北京大兴区某建材公司的总经理。2011年12月13日晚8点半左右,张某的司机开车送他回家。车行至公司附近一个路口时,司机发现路上有三名身穿警服、头戴警用便帽的男子,其中一人站在路中间挥着手电示意停车,司机遂将车停靠路边。

  张某事后回忆,当时“警察”要检查司机驾驶证及他的身份证,他说没带身份证,“警察”就用手铐铐上他,拽进另一辆车,说要回市局核查身份。车开动后,他的头被蒙上,耳朵被棉花堵上,嘴被胶带封上,眼睛被布条蒙上,双腿也被胶带缠住,他随身携带的五六百元现金和手机被搜走。

  车速很快,开了至少两天,偶尔停车,没给他吃东西,只让他喝过两口水。最终,他被人抬到一个小屋的铺板上,周围有鸡鸭猪的叫声。有人把他嘴上胶带剪下,把手铐打开,腿上胶带松开换上脚镣,还给他放了一瓶水和三包饼干,关了好几天。

  □解救被关养猪场7天后获救

  老总被关的单间旁就是5间猪舍。猪场场主是其中一名嫌犯的岳父。

  张某被带走了,他的司机也被“警察”铐在了自己老板的车里,随身携带的挎包和两部手机等财物也被搜走。

  司机回忆,当时那个铐他的“警察”对他说,他的老板涉嫌贩毒。就这样,他被铐在车上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才看到自己的妻子骑着电动车路过案发地,他赶紧喊住妻子让她回公司找人帮忙。

  随后,公司同事报警,辖区民警到现场给司机打开手铐,发现手铐是假的。

  侦查人员走访发现,张某和一名姓许的男子有债务纠纷。了解此事的人证实,2011年5月,许某到北京找张某要钱,听说张某没给,说话还不好听,许某挺生气,扬言报复张某。警方调查发现,案发前,许某和三名男子在北京有宾馆住宿记录,案发后去向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侦查,警方最终确认了张某位置,在广东省从化市太平镇共星村一个养猪场内。

  2011年12月22日下午1点左右,广东省从化市警方赶到养猪场将张某解救,此时他在养猪场已经被关了7天。关押张某的单间旁边就是5间猪舍。同时,警方还将冒充警察拘禁张某的三名男子卢某、李某、钟某抓获。其中钟某的岳父就是养猪场经营者。

  □判决非法拘禁罪获刑2至4年

  其中二人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终审由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4年。

  大兴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等三人伙同许某,以索取债务为由,冒充警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在实施非法拘禁的犯罪过程中,卢某、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分别劫取张某和司机的财物,其行为亦构成抢劫罪。

  大兴法院一审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卢某和钟某各有期徒刑11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卢某和钟某均上诉,称没有抢劫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李某犯非法拘禁罪的定罪正确,量刑适当,予以维持。但认定卢某、钟某抢得被害人现金以及在抢劫过程中具有“冒充军警人员”情节的证据不足,量刑过重,依法予以改判。法院终审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卢某和钟某有期徒刑4年。

  >>供述嫌疑人穿保安服在案发地守多日

  据卢某供述,2011年11月初,许某打电话让其帮忙去北京收账,他开车带着许某、钟某从广州出发,在湖北和李某碰面。四人两车于12月8日到京。许某介绍了张某的情况,并准备了三套保安制服,四部对讲机,三双黑皮鞋,三副手套,一个手电,两副手铐。每晚7点左右,他们都到张某公司外面的路口等张某的车。

  12月13日晚,许某在对讲机里说张某的车出来了,让他们冒充警察把车截住。他们三人下车,每人站一条车道,用手电筒、打手势将车拦下。按照预先方案,卢某控制司机,李某和钟某负责把张某带走,由李某开车,钟某搜走张某的手机。之后,卢某上许某的车,两车连夜走京珠高速离开北京。卢某说,他们路上除了吃饭、加油就没停车,15日下午到广东。张某被带到养猪场,许某交代让他们三个看好张某后离开。许某始终未和张某说话,案发后在逃。(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关键词:非法拘禁罪 养猪场 抢劫罪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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