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办公楼大盗”2年盗15万财物获刑6年
两年之内,盗遍大半个潜江,专挑政府企业办公楼下手。上周,潜江市法院对秦某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秦某生于1969年,潜江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间,秦某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携带手电筒、弹簧刀等作案工具,采取翻墙入院、撬门、撬锁等手段,先后在张金镇、熊口镇等15个乡镇、办事处及管理区偷盗政府企业办公大楼。两年间,作案25起,共盗得现金59390元和价值90925元的物品。(记者陈鹏、通讯员熊昊、张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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