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茅箭区:职工被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牵连领导
政协主席替职工“求情” 8日下午一上班,十堰市茅箭区政协主席黄小平就到区纪委办公室找书记梅斐替职工杨某“求情”。 区纪委根据监控视频当日中午发布了一个通告,杨某上午提前15分钟下班,属违反区“累错重责”暂行办法的范畴。 黄小平解释,杨某母亲去世不久,向单位请了假提前回去处理后事。经过调查核实,区纪委取消了对杨某早退的通报批评。 与此同时,当日区妇联胡某早退、机关事务管理局许某迟到,无正当理由,被区纪委通报批评。 杨某的早退为何惊动政协主席?梅斐解释,7月7日,茅箭区出台“累错重责”暂行办法,明确了被区里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等九种适用情形。如果一年内受到三次及以上组织处理,将给予纪律处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散漫、责任心不强,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无所谓,但上升到纪律处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梅斐说,“如果职工三次以上被通报批评,领导也要受牵连。” 抓小节架起高压线 “累错重责”办法的出台,引发全区各部门高度关注,各单位纷纷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行政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作风建设工作已形成纪检监察机关与全区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现象明显好转,“屡错不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按“累错重责”办法规定,该区已下发通报7期,先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33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行了公开通报。目前,机关存在的执行上“顶”、办事上“拖”、执法上“滥”等低效率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全区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大大增强。 “这种办法实质是关心爱护干部,通过抓细节、抓小节,为那些长期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架起高压线,倒逼党员干部少犯错、不犯错。”区纪委副书记罗辉说。 专家认为,“累错重责”办法则实现了从组织处理到问责这个链条的有效对接,可以量化,便于操作,值得借鉴。 记者 饶扬灿 彭煜 通讯员 张茜 张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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