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贷过款 接连收到催贷短信
日前于先生来电: 最近我接连收到几条短信,说我涉嫌贷款诈骗,内容中又是“案号”又是“刑法”,说得极为吓人。但我没贷过款,对方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和电话的? 本报记者南开宇调查: 于先生的第一条短信收自8月6日,内容为:“重度逾期警示!于某某,根据你农业银行贷款的欠款情况及联系记录,我公司拟升级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到访催告、通知工作单位、媒体公告、委托催告、法律诉讼等途径合法催收欠款。我公司采取上述行动前不再另行通知,由此引发的费用将由您承担,特此严正知会。”于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便没有理会。 8月11日,他又收到一条短信:“【中隆所立案警示】本所受依法代理关于于某某平安易贷涉嫌贷款诈骗一案(案号:【2014京君律字第901号】),由于涉案人拒不履行清偿义务,且逃避追查,主观上存在恶意拖欠的故意,经研究决定,本案将于本月11日正式移交立案组进入立案审核,特此通告!相关法律参见《刑法》第196条及最高检最高院《关于信用贷款案件若干问题解释》及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本月12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长安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受调查并签收到案材料。” 接到这条短信,于先生吓了一跳。不久,8月14日于先生又收到一条与第二条类似的短信,但内容中从“平安易贷”换成了“证大速贷”,要求于先生在本月23日前往经侦大队接受调查。 “虽然我没贷过款,但这里写的东西很吓人,关键是我的名字等个人信息对方是怎么得到的?”于先生感到十分困惑,不知这是不是遇到了骗子。于先生按对方发来的号码拨过去,却一直无法拨通。于是他咨询了警方,民警表示这应该是诈骗短信,让于先生不要上当。 对此,昨日记者联系到长安分局,相关民警表示,经侦支队在接到报案后会先查证核实,在立案后才会进行信息发布,而且基本上不会选用短信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通知相关人员接受调查。 民警提醒市民:遇上这类事件,可先自我判断。如果没有所说的贷款等情况,根本不用理会,肯定是假的。如果确有贷款逾期未还,也可到公安部门核实真伪,切勿听信对方的一面之词,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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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高检,催贷,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