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本报讯(王琳)今年以来,故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在收押环节,发放《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并通过个别谈话或法制教育课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在押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谈话教育环节,采取巡视谈、重点谈、预约谈、收押谈、释放谈等不同方式和时间,进行普法、答疑、提供法律咨询,给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制、道德和人生观教育。在羁押期限监督环节,积极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对羁押即将到期的在押人员,驻所检察部门及时检查看守所是否向办案单催办;对延长羁押期限的,检查办案单位是否有完备的法定手续;对超期羁押的,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在检务公开环节,把“检察官信箱”挂到每个监室,使在押人员能及时将控告、申诉、举报等材料交到驻所检察官手中,实现了在押人员与检察官的“零距离”接触;在巡视检察环节,定时查看在押人员的生活现场、伙食卫生、防病治病等情况。 截至目前,该院驻所检察人员已向在押人员发放《告知书》120余份,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3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0人次,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期限提示函80余份,催办案件6件9人,受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1件,对办案机关办案时扣押的在押人员非涉案财物,驻所检察接到投诉的,帮助其追回,共督促退还在押人员钱财1600元。 |
关键词:在押人员 合法权益 检察官 法律咨询 超期羁押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