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联手情人杀死花心丈夫 在废弃厂房放火焚尸
这是发生在宁乡县黄材镇的一个家庭伦理悲剧。废弃厂房离奇失火,墙角一堆灰烬里惊现男子尸体,经警方调查,凶手竟是该男子的妻子和她的情夫。8月11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得知此案。刘志娟和情夫喻新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诉。 女儿作证父亲有错在先 刘志娟,1971年出生,原本生活在宁乡县黄材镇。8月11日,她和情人喻新良一起出现在宁乡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他们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是刘志娟的丈夫刘青(化名)。 “他有外遇很久了,还经常带那女人回家睡,还当着那女人甩我耳光。”法庭上,刘志娟哭泣着控诉丈夫刘青。她称,丈夫的外遇、对她的打骂、将女儿赶出家门等种种行为,让她最终无法忍受。 对于刘志娟的哭诉,记者在他们的女儿提供的书面证据中得到了证实,“我父亲经常带一名姓戴的女人回家,他们是情人关系。” 40岁生日她遇到了“他” 据刘志娟陈述,结婚多年来,她一直默默忍受来自丈夫的外遇和打骂。 2009年,在刘志娟40岁生日那天她和喻新良在KTV遇见了。从结识刘志娟那天起,喻新良就开始追求她,她一开始并没有答应。但丈夫的外遇,让她得不到家庭温暖,最终刘志娟和他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012年,刘志娟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丈夫,希望办理离婚。“他不仅不同意离婚,还把我痛打了一顿。”刘志娟哭着说,最过分的是去年女儿谈男朋友,他不同意,将孩子赶出了家门,这让刘志娟的痛恨达到了极点。此时,恰好喻新良给她打来了电话,问她过得好不好。 “我说很不好,我恨死刘青了。”刘志娟说,得到喻新良“我也想他死”的时候,两人达成一致要谋杀刘青。 丈夫有情人后经常吵闹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两名被告人均没有异议。 法庭上,刘志娟的辩护人为其作了四点辩护意见,其中重点提到刘青曾有情人,并有过侮辱、殴打刘志娟的情形,希望认定为被害人存在重大过失。当法官询问刘志娟夫妻关系时,原本表情淡定的她突然嚎啕大哭,“他有情人后我们经常吵闹,争吵中他甚至将我们的结婚照撕毁了。” 由于案情复杂,经过两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日再判。 事件回放 深夜持刀杀人 事后焚尸 法庭上,喻新良说,刘青发现他和刘志娟的关系后,曾经去过他家打砸,“还没有一个月,刘青又开车撞我,差点被他撞死了。”喻新良说,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想“要弄死刘青”。 2013年12月5日深夜,喻新良来到了刘青家,“刘青惊醒后和我扭打在一起,我打不过他,刘志娟就上来摁住了他的脚。”喻新良说,他用左手按住刘青的下巴,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其颈部捅刺,致刘青当场死亡。 “她完全吓傻了,还质问我为什么要用刀。”喻新良说,事后他安抚好刘志娟,两人将刘青的尸体抬到一间废弃厂房,他还买了汽油将尸体烧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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