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户贩运26只小天鹅获刑 被判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小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新建县农民陶某某、周某和陶某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以身试法,一次收购26只小天鹅进行出售,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今年2月,新建县农民陶某某、周某和陶某3人共同出资,在鄱阳湖区昌邑段从他人手中以每只500元的价格购买了26只活体小天鹅,并集中放于陶某某家中。随后,3人将小天鹅装上面包车,欲以每只950元的价格出售给南昌某老板。面包车行至高速公路一收费站入口时,被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收缴的26只小天鹅有6只在运输中死亡,其余20只已放飞大自然。 近日,新建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3名被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且所收购出售的小天鹅数量达26只,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3名被告均具有坦白情节,遂判处3人有期徒刑10年至10年零6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江西日报记者陈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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