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捅死民警歹徒一审被判处死刑
面对民警追捕,歹徒连捅民警7刀致其牺牲。记者7日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就这一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鄢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月29日,宜昌市下辖的宜都市陆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胡钦春依法追捕被告人鄢某时,遭遇暴力拒捕。小巷内,胡钦春与持刀的鄢某进行了搏斗,因身中7刀伤势过重不幸殉职。鄢某逃离后不久被警方抓获。 今年7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民警胡钦春被害一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鄢某公然对抗法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8月6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了解到,殉职民警胡钦春被宜昌市总工会追授“五一劳动奖章”,并于今年5月下旬被湖北省政府追认为烈士。(记者刘紫凌、梁建强) |
关键词:民警,鄢某,一审判决,被判处死刑,判处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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