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斗“小三”闯入对方住宅并拍裸照 被判刑
妻子为斗“小三”,指使他人强行闯入“小三”住宅并拍下对方裸照。近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蔡某、刘某、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曾给被告人唐某与罗某夫妇开车,知道罗某在常德市武陵区包养情人陈某。2013年11月,蔡某因经济拮据,遂将罗某在外包养陈某的事实告诉唐某,想以帮助处理其丈夫包养陈某的事情为由从中获取钱财。两人通过短信商定,由蔡某到陈某家中追回罗某给陈某购买的所有物品和获取陈某的头发及裸照,唐某承诺事成后给予蔡某一定数额的报酬。 2014年1月18日,被告人蔡某认为自己不便出面,便邀集被告人刘某、宇某一起策划实施方式。1月19日,蔡某从唐某发来的短信中得知罗某在长沙不回常德后,便纠集刘某、宇某和“阿华”(身份不详)从长沙租车赶到常德市武陵区。经策划,由蔡某先带刘某、宇某到常德市水产市场确认陈某是否在单位上班及跟踪其所驾驶的车辆。然后,由刘某、宇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头套、口罩、透明胶带等物品潜入陈某居住在本市某小区的楼梯间等待时机,蔡某和“阿华”负责在该小区外窥测陈某动向。当日晚上8时许,刘某、宇某见陈某回家开门时,便强行将陈某推入房间内,并采取捂口、用胶带捆绑等方式将陈某控制在床上,脱掉其衣裤,由刘某按住陈某,宇某随即拿出手机拍摄陈某五张裸照。正当刘某准备从陈某手机储存卡内获取自己丈夫罗某与陈某的通话纪录及短信时,恰好罗某打来电话。因惧怕事情败露,三人立即和在小区楼梯内等待的蔡某联系,一起逃离了现场,连夜租车返回了长沙。1月21日,蔡某给唐某打电话,并发给唐某一张陈某的裸照,告知事情已办好,请求给付报酬,但唐某直到案发既不接电话,也未兑现承诺。2014年1月25日,被告人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刘某、宇某、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案发后,被告人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唐某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可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结合其他情节,遂做出上述判决。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禹爱民 谭新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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