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摧毁特大赌博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73名
案发地点:浙江省富阳市 案发缘由:警方通过信息研判,发现一个涉嫌赌博、寻衅滋事团伙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公安局历经9个多月的侦查,成功摧毁以河北籍王某某、富阳籍白某某、河南籍胡某为首的涉嫌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3名。 目前,此案已被移送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循线追踪捣赌窝 2013年下半年,富阳市公安局通过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发现王某某、白某某、胡某等人涉嫌赌博、寻衅滋事等犯罪线索。经过半年多的缜密侦查,富阳警方初步掌握了这一犯罪团伙的组织脉络、活动规律及主要犯罪情况。 今年4月22日凌晨,富阳警方抽调30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抓获白某某、王某某等3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赃款155万余元及一批作案工具。 随后,富阳警方抽调45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夜以继日开展内查外调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侦办,专案成果不断扩大。至7月底,警方共抓获73名犯罪嫌疑人,现已移送起诉70人;被抓获的人员中前科人员49名,累犯17名。 警方依法查明,自2012年以来,王某某、白某某、胡某犯罪团伙组织赌博或开设赌场500余场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近百场次。该团伙在富阳及周边地区,以拼股合伙等形式开设赌场,组织他人以“十三道”“红心宝”“梭哈”等方式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并通过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而非法获取高额利息(俗称“放炮子”)。 分工作案敛赌资 今年27岁的王某某是河北省任丘市人,2011年12月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2年3月21日刑满释放。王某某刑满释放后身无分文,借朋友一条金项链抵押得款9万元起家,后拉拢一批有前科劣迹人员进行放高利贷、向他人提供赌资等非法活动。 2013年12月,王某某盘下一家台球馆,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以此为据点组织他人赌博,并从中非法抽头获利。其间,王某某为参与赌博人员提供赌资,从中非法获取高额利息。 2014年1月,白某某、颜某某、王某某商量开设赌场非法获利,商定由白某某、王某某共同出资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由颜某某具体负责组织筹备和实施。 颜某某等人在赌博前做了精心准备:选好赌博地点、准备好筹码、联系(攻关)好参赌人员、设定好赌博方式、准备好赌博工具、制定好赌博规程、物色好记账抽头工作人员。 2014年2月至4月期间,颜某某等人在富阳市一酒店内多次组织毛某某、俞某某等一批老板以“杭麻”的方式进行赌博,颜某某获利2000元。 参赌人员在赌博时不带现金,由赌场工作人员专门记账。赌博结束后,赢者当场凭筹码向赌场工作人员结账拿走现金,输者记账后日后结算。 据颜某某交代,他一个月就获利60余万元。到4月22日被抓获时,赌场上还有150多万元的赌资没有向参赌人员结算。 非法拘禁追赌债 记者了解到,在查明的500余场次赌博中,该团伙总输赢额达8000余万元,非法抽头达2000余万元;赌场“放炮子”达4000余万元,非法收取利息达2000余万元。有的一个场次输赢就达300余万元,有的一场赌博就能抽头几十万元,有的参赌人员一场赌博就“吃炮子”(借赌债)达200万元。 为逼讨赌债,该团伙采取打骂受害人、往受害人家里扔机油瓶、在受害人家门墙车库上涂油漆、半夜打砸受害人家门窗等手段,对欠赌债人员进行侮辱折磨,同时还采取强行劫持、非法扣留等方式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此外,该团伙还涉嫌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随意打砸,非法插手民间纠纷等犯罪行为。 |
关键词:抓获,犯罪嫌疑人,警方,赌博团伙,参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