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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推进检务公开助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黄英杰 2014-08-06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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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既是一项重大改革,又是一场自我革命。笔者认为,全体检察人员应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地推进检务公开,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正能量,传递好声音。

  增强推进检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应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扎实深入”的工作原则,准确把握全市检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方向。积极稳妥,就是态度要更加主动,行动要更加自觉,力度要明显加大。同时,要理性客观、慎重把握,不能盲动冒进。规范有序,就是要依法公开,按规章公开;要明确总体思路,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扎实深入,就是要提高执行力,说了就算,定了就干,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抓好检务公开;要把检务公开向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延伸,向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延伸,向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延伸,突出“公开、公正、公信”的主旋律,绝不能搞为了公开而公开的“花架子”。

  重点围绕“四项内容”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

  深化检务公开要坚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顺次推开。当前,要重点围绕省检察院强调的“四项内容”,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体现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诚意。

  要加大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并作好备案的前提下,尽快向社会公开“四书”,即: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赔偿决定书以及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另外,经涉案当事人申请,公开撤案决定书、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决定书、撤回抗诉决定书以及侦查监督部门因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防止急躁冒进,不该公开的随意公开;也不能过于保守,该公开的不敢公开。

  要加大检察权运行方式的公开力度。要集中印制《检务公开目录》、《检察机关权力运行手册》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办事指南,通过各种渠道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发放。

  要加大案件审查公开的力度。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拟作不起诉的案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涉检信访终结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并及时做好公开答复工作。

  积极搭建多元化检务公开平台

  坚持标准,保证公开效果,全力打造传统载体与信息化载体并重的多元化检务公开平台。

  抓好检务公开实体大厅建设。要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要求,尽可能将接待等候、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会见预约、案件信息查询、12309举报电话等工作整合在检务公开大厅,努力实现网下“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抓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门户网站建设是当前推进检务公开的重头戏。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统一建设和改版升级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的通知》,开展门户网站建设和改版升级工作。

  抓好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构建更加开放、动态的检务公开新机制。提高微博的活跃度,及时答复群众诉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抓好案件管理大厅、律师接待室、赃证物管理室建设。案件管理工作既是检务公开的平台,也是规范执法的载体。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提升案件受理大厅、律师接待室、赃证物管理室建设,有效规范执法办案的业务流程,树立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

  推动检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既需要紧迫抓,立竿见影;又需要长期抓,久久为功。要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保持检务公开的强劲发展态势。要正确处理“充分公开”与“严格保密”的关系,凡有利于保障公正执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内容,都要予以公开。要注重检务公开的质量,以公开形式的精美、公开内容的精深、公开尺度的精准,赢得良好的公开效果。要从“公开”向“公正”、“公信”上延伸,把推进检务公开与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检察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着力增强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作者系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关键词:检察工作,务实,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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