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侦破一起13年前强奸杀人案 嫌犯因色起意
中新网金华8月6日电(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刘雄伟)8月6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获悉,警方破获了一起13年前发生的命案,嫌疑人吴某因色起意,将下班回家途中的叶某,拖到路边的桔子林里强奸,致叶某窒息死亡。目前,吴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吴某,男,1976年出生,金华婺城区雅畈镇端头村人;叶某,女,1977年出生,金华婺城区苏孟乡人,某银行员工。 两人原本毫无交集,却因为13年前下班回家的一条共同道路,而产生了交叉。 2001年11月27日晚18时许,做搬运工的吴某,骑着自行车沿着双龙南街向湖海塘方向准备回家。当他骑到330国道和双龙南街交叉口时,吴某发现,一个20多岁的漂亮女孩,骑着自行车拐到了岔路左边的一条小路里。 这个时候,吴某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下,发现后面没人,加上天已渐渐的暗了下来,冬天的路上少有行人。 于是,吴某就忽然产生了强奸的念头。 他开始掉头跟着女孩的方向骑过去。为了把她拦下来,他用力踩自行车,超到了漂亮女孩的前面,将自己的自行车停在路边。 然后,他用手抓住对方自行车前把手,漂亮女孩一下子就从车子上翻了下来。 没等那女孩起身,吴某就马上从她身后,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往路边的桔子林里面拖。 在拖的过程中,女孩一直在大声喊叫。 因为害怕有人听到,吴某用右手的肘部内侧勒住了她的脖子,然后用左手捂她的嘴。拖了大概10来米之后,吴某将女孩拖到了桔子林旁边的一座空房子里面。 因为吴某一路上都是勒着女孩的脖子的,中间大概有10来分钟的时间。所以,等吴某将女孩拖到房子里的时候,她已经没什么反抗了。吴某用手去探了一下她的鼻息,感觉还有很微弱的呼吸,然后吴某就将该女孩强奸了。 之后,吴某发现女孩已经没有气了。 为了逃避责任,吴某将尸体藏在房子西侧的一个窨井里,然后再把窨井的盖子盖回去。接着,吴某把女孩的自行车扔到桔子林里一个水池里,并将自行车前面篮子里一壶金龙鱼油和皮夹等物品拿走,之后慌慌张张逃离了现场。 事情发生后,警方根据线索进行了全力追捕,但由于嫌疑人身份不明,此案成了一起悬案。今年的5月7日,吴某因盗窃被警方治安拘留,后经多方查证,警方发现吴某与13年前的这起命有重大嫌疑。8月5日18时许,江南公安分局的刑侦大队民警在婺城区罗埠镇一民宅里,将吴某一举抓获。 吴某说,当时他并不想杀死该女孩,只是为了制止女孩的反抗,才导致女孩窒息。 事后,吴某后悔不已,夜间也经常被噩梦惊醒,曾经多次想到公安机关自首,但考虑到孩子还小、家庭声誉等因素,最终没有去自首。但13年来,吴某惶惶不可终日,处处担心会暴露自己的罪行,平时只能靠打点零工度日。 “现在被抓了,反而心里也平静了!”吴某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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