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拜泉一交通协管员执勤中严重违纪被辞退
中新网哈尔滨8月6日电 (记者 解培华)6日,黑龙江省拜泉县公安局通报称,该局交警大队协管员岳峰在执勤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现已被辞退。 据介绍,8月5日13时许,拜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五中队中队长朱玉明带领民警陈俊林、郭磊、协管员岳峰等人在202国道原拜泉收费站处执勤。在执勤过程中协管员岳峰与一辆驾驶黑EDX113白轿车车主郑鑫玙发生争执,并且撕扯在一起。 据了解,事发时,交通协管员岳峰示意郑鑫玙靠边停车,并对车辆进行检验,在检验中发现该车刹车灯不亮,将司机郑鑫玙带至中队执勤车上依法进行处罚,在中队长朱玉明根据《黑龙江省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三项,第111条七项:关于载货汽车反光标识或者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之规定,准备给郑鑫玙开具处罚单时,郑鑫玙与协管员岳峰发生对骂,最后导致动手冲突。 随后,中队长朱玉明停止开具处罚单,下车制止,将撕扯在一起的二人拉开,并且将协管员岳峰带至交警大队,向大队领导汇报事件情况。 事件发生后,拜泉县公安局纪委工作人员对涉案的当事人进行全面调查。经拜泉县公安局党委调查后决定,对在执勤中发生严重违纪的协管员岳峰予以辞退,五中队中队长朱玉明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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