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求妻子交出婚后收入遭拒 打妻反被捅重伤
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夫要妻交出平时保管的婚后收入,妻不从,后夫殴打妻,妻掏出水果刀将夫捅成重伤。事后,妻子被鉴定出存在偏执性人格障碍。最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去派出所途中爆冲突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霞与被害人刘某原为夫妻关系。2009年12月12日19时许,陶某霞与刘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刘要求陶交出平时保管的婚后收入,陶不从,双方遂协商到派出所处理此事。临行前,陶某霞担心途中被刘某殴打,遂将一把水果刀藏匿在身上。 当日晚上9点左右,陶某霞与刘某行至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镇田中路时,两人再次发生争执,过程中刘殴打陶,陶遂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刺伤刘的头部,刘受伤后抓住陶的头发与陶争抢水果刀。在争抢刀的过程中,刘某被水果刀刺伤腹部导致乙状结肠破裂。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2010年1月9日,被告人陶某霞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期间陶某弃保潜逃,后于2013年10月8日被逮捕。 次年离婚丈夫表谅解 事后,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陶某霞的行为表示谅解。东莞市新涌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被告人陶某霞存在偏执性人格障碍,对本案案发行为具有限定(大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两人已于2010年5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刘某身体已经康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陶某霞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在本案中触犯的罪名、情节、精神状态、自首及被害人谅解、有过错等,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记者谢颖、通讯员钟紫薇 |
关键词:陶某霞,刘某,田村镇,被告人,水果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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