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被公司解职 转走145万公款做“补偿”
曾留学海外的韦某在某知名医疗器械企业任财务副总监。去年3月,她被公司解职。在与公司领导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心怀不满的韦某擅自从公司账上转走145万元,作为公司对自己的补偿款。日前,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韦某。 韦某大学毕业后曾在知名外企工作,后为提升个人职业能力,远赴瑞典攻读硕士学位。学成归国后,她供职于北京市某知名医疗器械企业,任财务副总监,掌管公司财务。 2013年3月的一天,韦某照常来到公司上班,却在公司的信息发布系统中看到自己被解职的通知。 韦某对自己无故被解职十分气愤,便找到公司总经理询问原因,而总经理并未回答原因,以有事为由匆匆离开。后韦某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总经理,对方均未答复。韦某觉得这些年工作兢兢业业,为公司获得了不少利润,却突然被无故解职,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韦某回忆了一下总经理曾经口头答应对其的业绩奖励,又查阅了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自己计算出公司应对其进行补偿200余万元。韦某把这一数字发短信告诉了总经理,却仍然没有得到回复。此后,在未经公司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韦某利用自己曾经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职务之便,使用自己手中公司用于奖励销售人员的一张银行卡,通过网银向自己的银行卡中分三次共转账145万元。转账后,韦某发短信告诉总经理自己转走145万元,作为公司给自己的补偿,而这一数字是经过自己再次计算确认的。后该公司总经理通过公司查账核实后报警,韦某于2014年5月被抓获。 经讯问,韦某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因一时生气做了违法犯罪的举动,非常后悔。目前,韦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依法被批准逮捕。(记者 王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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