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察机关三年查办厅局级干部17人
2011年至2013年,省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50件5098人,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0人,其中厅局级17人,要案比例7.8%。7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表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力度 三年立案侦查厅局级干部17人 肖声表示,近年来加大惩防力度,2011年至2013年年均立案1083件1699人,其中2013年立案1135件1883人,创2003年以来新高。省检察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961件,大案比例60.3%,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132件。2011年至2013年,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0人,其中厅局级17人,仅2013年就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42人,其中厅局级9人。此外,省检察院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417人、司法人员147人。 专项 整治商业贿赂、工程建设贿赂 三年来,省检察院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856件926人,涉案总金额1.6亿余元。此外,还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310件441人,涉案总金额6710万余元。肖声表示,省检察院部署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贪污贿赂犯罪533件853人,涉案总金额1.02亿余元。 预防 建立86个警示教育基地 肖声表示,结合办案的同时,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三年来共建立86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广泛开展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此外,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受理查询34444次;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完成年度报告240份。 监督 建立“四位一体”举报体系 省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设侦查指挥中心13个,受理12309举报电话4996次。与公安、工商、税务、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初步搭建了信息查询平台,逐步形成反贪侦查信息网络。此外,为完善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2013年省检察院统一选任了812名人民监督员,2011年至2013年共将227件贪污贿赂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定期举办举报宣传周、检查开放日等活动,适时公布重大案件办理情况。 去年全省确定错案、 瑕疵案件23件 7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表示,全省法院落实法官办案责任追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确定错案、瑕疵案件23件。 缪蒂生表示,针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在全省出台19条整改措施。司法工作透明度也不断提高,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9153份,沈阳法院公布裁判文书数量进入全国前七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涉民生积案执结2000件,执结率100%,执行到位1.02余亿元,到位率68.02%。(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心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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