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赡养老人22年房被收走 告岳父母争房产
上门女婿冯先生住进岳父母房屋后赡养二老22年,不料今年遇拆迁,岳父母要将房屋收回,他和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近日,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 冯先生称,其岳父母共生育两个女儿,他的妻子田女士是长女。1991年,他和田女士结婚。同年年底,夫妻俩与其岳父母签订分家赡养协议,约定岳父母家的正房四间,正房西边两间由冯先生夫妇占用,东边两间由岳父母占用,百年后归冯先生夫妇占用。口粮田由冯先生夫妇耕种,每年向二老交小麦和玉米各500斤。冯先生夫妇从1992年1月开始每月向二老交钱25元。家里欠外债由冯先生夫妇还1400元。 冯先生称,签订协议后,他承担了岳父母欠下的外债,也对二老尽了赡养义务。现在适逢新农村建设,居住的房子要拆迁,岳父母为了给小女儿安置别墅,要求他和妻子搬离分家单上分给他们的房子,故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屋归他和妻子所有。 冯先生的岳父母辩称,分家时并没有分给大女儿和女婿房屋的所有权,只是让对方占用。房屋的所有权仍归他们,现在房屋拆迁,二原告应将房子还给他们。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记者裴晓兰) |
关键词:上门女婿,赡养义务,房产,赡养协议,房屋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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