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生纠纷打伤他人 为躲刑责自伤仍被诉
市民王某与张先生发生口角,恼怒之下对张先生进行殴打,后为躲避刑责,竟然用拳头猛打自己的脸和鼻子,随后谎称是被张先生打伤。日前,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王某清晨开车从胡同上主路,因为当时车比较多,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隙,王某赶紧猛踩油门斜插到了主路上,这可吓坏了正常开车行驶的张先生,张先生紧急刹车后非常生气,骂了王某一句。王某下车后就走到张先生驾驶门外,把张先生挤在车门后面,狠狠打了几拳,致使张先生鼻子流血。 张先生报警后,王某有些慌神,于是躲在车后用拳头猛打自己的脸和鼻子,直到打出血为止。警方将二人带到派出所后,王某坚称自己的伤是张先生打的,但张先生则表示自己始终没有动手。 民警经过走访取得了充分的证据后,王某承认了自伤的事实。因王某已经将张先生打致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虽然王某的母亲事后赔偿张先生人民币6万元,但王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记者 刘晓玲) |
关键词:王某,刑责,驾车,自伤,男子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