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企业老总伪造凭证诈骗银行贷款数千万获刑
中新网丽水7月25日电(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隋法)浙江松阳一企业老总在短短半年时间里,伪造凭证诈骗银行贷款数千万,终因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近日,松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件的宏峰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张某以其公司向丽水市永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为张某实际控制公司)和广东某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购买铜、锌等原材料为名,伪造货物销售合同,先后向中国银行申请了4笔流动资金贷款,共计2000万元,以及5笔银行承兑汇票3500万元并贴现,除预交保证金1610万元,敞口金额为1890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及承兑汇票到期后,浙江宏峰铜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产停业,无力归还。现尚欠中国银行贷款本金1578.7万元、承兑汇票银行垫款186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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