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等人上诉案休庭 将择日宣判
经过为期4天的法庭审理,昨日下午5时31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的刘维等人上诉案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在昨日的法庭辩论中,上诉人刘维、旷小坪、孙长兵及其辩护人围绕刘维等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以及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原审被告人文香灼的辩护人围绕文香灼在该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检察员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就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及适用法律问题发表了出庭意见,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随后,上诉人、辩护人发表了辩论意见,检察员进行了答辩。在最后的陈述中,刘维表示感谢法庭给予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愿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田先伟、文香灼表示认罪。孙长兵、张东华、旷小坪、袁绍林均表示希望法庭公平公正地判决。 此前的三天内,法庭主要围绕一审判决认定的刘维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以及量刑是否适当等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调查。 群众代表,部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另据悉,刘汉等人上诉案的法庭审理仍在进行中。 (本报报道组) |
关键词:刘维,上诉人,宣判,择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责任编辑:景一鸣